宜宾市长宁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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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管理机构:&12&&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8&&分
修改为: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2&&分,项目管理机构:&12&&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6&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备,措施周密、可行、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得得2分,较详尽得1分,一般得0.5分,无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均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较严密,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及疫情防控措施可行得2分,较可行得1分,一般得0.5分,无不得分。
修改为: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备,措施周密、可行、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得得3分,较详尽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均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较严密,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及疫情防控措施可行得3分,较可行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加3分;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加2分。(本项满分8分)
修改为: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本项满分6分)
4.其余内容不变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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