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勘察设计费最终结算经县财评中心审核完成后,以财评审核结算价的建安费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得出初步设计基准价,在取得财评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初步设计最终结算费用的 100%;(初步设计费=初步设计基准价×(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控制价)。”修改为“勘察设计费最终结算经县财评中心审核完成后,以财评审核结算价的建安费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得出设计基准价,在取得财评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最终结算费用的100%;(设计费=设计基准价×(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控制价)。”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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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 &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