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主要包括建设1座集光伏发电、低碳交通、智慧园区为一体的综合数字应用展示中心。房屋建筑面积约2万m2,建设总高度不高于25米,建筑总层数约5层。 2.2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2.3建设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注:1.设计业绩可为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2.业绩为独立投标人同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既可计为设计业绩又可计为施工业绩;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注:1.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2.业绩为独立投标人同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既可计为设计业绩又可计为施工业绩;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类 (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筹资企业(含金融投资机构等)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5 23:00 至 2022-11-30 23: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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