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教育及产教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函7号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1.1条中“(3)施工工程费以财政评审价作为招标控制价,财评不下浮。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合同暂定金额,最终结算依据以投标时的报价折算下浮费率为准,下浮率折算方法如下:施工费下浮率=(施工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施工费用金额)/施工最高限价×100%,施工费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不可竞争部分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规费、暂列金)不参与下浮。”修改为“(3)施工工程费以财政评审价可竞争费下浮3%作为招标控制价,财评不下浮。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合同暂定金额,最终结算依据以投标时的报价折算下浮费率为准,下浮率折算方法如下:施工费下浮率=(施工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施工费用金额)/施工最高限价×100%,施工费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不可竞争部分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规费、暂列金)不参与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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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