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首开区)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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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随《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首开区)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二)》重新上传的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cjz”、“工程量清单.pdf”、“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cjz”中的:单项工程地下室,单位工程“建筑工程增加工程”工程名称应为“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项目(首开区)”;单项工程3#楼,单位工程“建筑工程增加工程”工程名称应为“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项目(首开区)”;单项工程总平工程,单位工程“建筑工程增加工程”工程名称应为“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项目(首开区)”;单项工程交安工程,单位工程“交安、导视系统工程”工程名称应为“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项目(首开区)”。
2、为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评标,本补遗文件第1条提及的内容不修改,投标人仍按照随《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首开区)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二)》重新上传的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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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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