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罚没物资处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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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15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成交会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00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须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缴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2、一旦拍卖成交,不论标的最终能否办理权属手续,竞得人均不得以此为由追究拍卖人、委托人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从2022年10月28日起上述标的物在其所在地现场展示,相关资料、文件文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展示、查阅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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