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女娲广场片区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雅发改审批[2022]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蜀天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发改审批[2022]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 。 |
2.1建设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 4.95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栈道、人工小岛、铺装、景墙等拆除 9030 平方米;新建绿岛艺术中心建筑面积 13106.6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81.6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624.98 平方米;新建节点景观小品,包括景墙面积 216平方米、景石面积 375 平方米、旱溪面积 6485.38 平方米、整石座凳面积 506.21 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面积 24787 平方米、拦水堰 47 组、雕塑 8 组;新建绿化工程,包括新植乔灌木 915 株、地被灌木 10792 平方米;新建人行天桥总长 172.247 米;配套土石方工程、室外管线、变配电设施、垃圾桶、指示牌、坐凳等附属设施。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建安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已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协议书;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