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合江门街道办事处; 2.2 建设 2.4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3930.93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02 23:00 至 2022-12-08 23: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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