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芦山县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 。 |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勘察设计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重建县城区范围内受损道路15.1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恢复;恢复重建供水管网22.8公里,水厂5处,雨污管网17.7公里,疏通雨污管网20公里;恢复重建罗纯山公园、雨水公园、石羊公园3处公园;恢复重建县城排涝设施约2公里。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范围:包括初勘、详勘等;2、设计工作范围:所有建设工程内容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以及为完成项目设计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 2.6本项目本次投资额 100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2 月 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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