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1〕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1〕2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 。 |
2.1建设 2.6项目招标投资额:15000万元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9 日 10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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