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荥经县公共综合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荥发改投资【2022】15号、荥发改投资【2022】31号、荥发改投资【2023】16号、荥发改投资【202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荥经县花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含债券资金 )、县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荥发改投资【2023】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巨湖项目管理 。 |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建立地面立体停车场,规划建设标准停车位223个;规划地面大型停车位44个;规划临时停车位27个;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应行业法律法规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3月24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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