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江阳区天府旅游名县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江阳区况场街道至通滩镇段旅游公路(S310江阳区况场至通滩段改建工程)(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1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江阳区天府旅游名县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江发改投[2021]184 号 、泸江发改投[2022]1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方山旅游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1]184 号 、泸江发改投[2022]1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初步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绿化及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附属工程等),初步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中产生的青苗附着物赔付,由中标单位负责赔付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小于15Km的一级或一级以上等级公路设计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承担;(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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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