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配套道路改造二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类别)/标段
补遗01
致各投标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其他:&&两阶段批复时间需同时满足近三年的要求 &”。修改为:“其他: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可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登记的网页截图,或可以采用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批复为证明材料,具体项目内容和时间以两阶段批复为准。两阶段批复时间需同时满足近三年的要求。”
2、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中:☑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已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登记,提供网页截图。”选项&。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前到账”变更为“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账”。开标时间由“2023年03月16日9:30时”变更为“2023年03月29日9:30时”。
4、本次重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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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