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展示中心
补遗1号
各潜在投标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关文件CJZ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为25%,两处存在不一致,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要求,作出利于投标人解释,本项目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统一设定为25%。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3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