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建设规模:实施马湖古城核心区附属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16670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灯光、景观灯光、线管辅材等 (具体采购内容以实际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正常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图纸、供货要求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包括照明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工程实施(包含设备供货、相关软件、线缆敷设施工、系统安装、编程、调试、测试设备、维护工具、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亮化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01 00:00 至 2023-02-08 00: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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