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幅度: 0.05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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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0.05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优高雅装饰工程 成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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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69675501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成华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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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备查 1.本次处置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挂牌公告期内,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成交后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披露,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4.车辆过户前的所有违章和罚款由转让方负责处理。
5.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
6.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材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范本)、转让车辆明细表等,评估报告可于公告期内到交易所现场查阅。 10.车辆停放在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10 号。看车请提前与转让方联系。看车 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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