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汉源县宜东镇场镇道路桥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汉发改投资【20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源县宜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上级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汉发改政策【2023】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正阜招投标代理 。 |
2.1项目 2.2建设 2.6招标范围: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施工工作主要包括: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等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工作); 2.7投资额及标段投资额:工程概算总投资870万元;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②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700万元设计合同金额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同施工负责人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05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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