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补遗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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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得1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2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得3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5分。(本项满分5分)”
现更正为“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得3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4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原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6.2.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支付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或每发现一次支付5000元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达到扣减上限后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其他损失的,按实给予赔偿。如罚款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
现更正为“16.2.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支付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或每发现一次支付5000元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达到扣减上限后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其他损失的,按实给予赔偿。如罚款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原为“202年04月28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3年05月04日09月00分”。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现变更为“2023年05月03日17月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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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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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