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融媒体多功能演播室(灯光系统、声学装修)、装饰装修、平台系统软硬件等。 本次实施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提供相关视频动画片源、灯光控制系统及片源设计制作软件或程序、技术资料、售后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技术服务。 一、基础改造部分:1至3楼办公场地内外部改造及装修,广电工艺系统、新风系统、消防改造等。 二、硬件采购:摄像机、无人机等必须的专用设备等(以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三、软件建设:演播室系统、智能生产系统、AI能力服务、客户端APP等(以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装饰装修、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系统软件(详见设备供货清单、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工作 2.4采购及安装工作内容包括: 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备供货清单、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提供相关视频动画片源、灯光控制系统及片源设计制作软件或程序、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供货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交货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建筑智能化工程须包含大屏幕显示系统或智能灯光系统统)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LED显示系统设备(含设备安装)的供货业绩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采购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LED屏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3 00:00 至 2023-05-20 00: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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