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汉发改投资(2023)116号、汉发改投资(2022)332号、汉发改投资(2021)3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汉发改投资(2023)1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晨开工程项目管理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打造区域医疗次中心,改建宜东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4160平方米,升级改造强弱电、消防、监控、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室外环境,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2.2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监理 2.4 建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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