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建设地点:翠屏区金秋湖镇中心学校。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6235平方米,新增总建筑面积731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6990平方米,包括新建食堂2026.1平方米,综合楼3656.3平方米,办公楼1232.3平方米,门卫室一51.3平方米,门卫室二24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27.9平方米,为综合楼地下室。同时完善校园绿化、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内容及概算清单) 2.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标段初步设计工程建设费用概算金额为2859.14万元。 2.5、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与工程无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设计、施工组织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6 00:00 至 2023-05-22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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