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泸县朝阳、西苑片区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补遗1号
各潜在投标
1.&因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清单,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6月06日10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6月05日18时30分。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 年5月1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县朝阳、西苑片区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补遗文件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3 年 5月 19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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