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划分:勘察及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 2.4勘察及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审查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审查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5计划总投资:14891.97万元。 2.6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 ②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期技术服务等工作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自来水厂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牵头并按宜宾市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范本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该项目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单位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6 00:00 至 2023-07-31 00: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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