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部分)等4个项目打捆 (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641163】FGQB-0013号、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172924】FGQB-0015号、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367719】FGQB-0014号、川投资备【2109-511850-17-01-242078】FGQB-00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云建设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641163】FGQB-0013号、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172924】FGQB-0015号、川投资备【2302-511850-04-01-367719】FGQB-0014号、川投资备【2109-511850-17-01-242078】FGQB-00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 。 |
2.1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 2.2.1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草永路、惠民路道路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其中草永路设计范围为南起永兴二路,北至化城北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全长约2511米,道路红线24米;惠民路设计范围为西起永兴六路,东至草永路,全长约205米,道路红线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防护绿地等。防护绿地范围为草永路(化城北路-惠民路)西侧15m,草永路(惠民路-永兴二路)两侧各15m。 2.2.2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细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部分):新建3条市政路及256亩场地平整,道路分别为永兴路(永兴大道-永兴四路),城市主干路,全长约387米,红线宽30米;永兴四路(永兴路-盛合路),城市次干路,全长约634米,红线宽20米;盛合路(成雅快速通道-永兴五路),城市次干路,全长约1424米,红线宽20米;3条市政路总长约244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2.2.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基础设施部分):新建3条市政道路及586.65亩场地平整,道路分别为名南路(兴业路-永兴大道)长216.181米,红线宽16米;兴业路(名南路-惠民路)长210.94米,红线宽16米;永兴四路(惠民路-永兴二路)长1063.509米,红线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2.2.4雅安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五路南段建设项目(二标段):城市主干路,全长约652米,红线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含桥梁1座。 2.3建设 2.4质量要求:各子项目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各子项工程范围内初勘、详勘(补勘若有)(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管道探测、地形图测绘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本项目各子项工程红线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场地平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后续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要的配合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须通过招标人审查。 2.7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各子项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90日历天,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工作指令起计算。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费7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安装工程费7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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