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盐边自然资源公告〔2023〕06号 | |||||||||||
&&&&&经盐边县人民政府批准,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 &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面积(m2)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主要规划要求 | 备注 |
1 | YG2023-11# | 盐边县红格镇 | 商业用地 | 40 | 13252.76 | 挂牌 | 1988 | 50 | 1988 | 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8米。 | 有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 |
说 &&明 | 1.按现状出让。2.本次出让无保留底价。3.出让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交纳的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4.竞得者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不按期缴纳成交价款,终止供地并不退还保证金。5.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逾期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 & | & | & | & | & | & | |||||
&&&&三、本次公开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30日到盐边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向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7时。 | |||||||||||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 & | & | &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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