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001号
至各潜在投标
本“补遗书”是“自贡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川办发〔201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自府发〔2014〕23 号第五条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 12 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五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自府发〔2014〕23 号第五条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 12 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1、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改为: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 &%。
二、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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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釜溪水务投资开发
2022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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