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需参加组织的资格预审且结果为合格(以截止投标时间已发布的资格预审结果为准)。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缆(OPGW),管道光缆 |
参加 资格预审品类对应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对应 资格预审品类名称 |
1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缆(OPGW)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缆(OPGW) |
2 | 管道光缆 | 管道光缆 |
(1)本项目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招标结果有效期:2024年8月31日。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达到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5)协议期或延长期内,供应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违约取消中标资格的,从发生之日起,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6)供应商因违约被暂停分配,至延长期截止时间仍未恢复分配的,该供应商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受理。
供应链(广西)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