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本次采购仅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采购文件。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适用于标的1,对应目录:铅酸蓄电池)。
4
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5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6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唯一授权投标本项目的代理商投标,并由该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签订合同(若中标),若选择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及承诺书。未取得唯一授权投标本项目的代理商不纳入初评范围。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9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或深圳 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注:投标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
四、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