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EPC总承包(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与 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株洲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专变新建工程,为35kV炎陵抽蓄施工变电站。新建的35kV施工变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康乐村附近,在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永久征地范围内。新建35kV电源线路1回及对侧站间隔扩建,接入110kV中村变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约12.8km;新建5回10kV线路约17.9km。
地理位置:35kV施工变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康乐村附近,在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永久征地范围内,站址位于湖南省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康乐村附近,距离炎陵县政府直线距离约40km。站址海拔高程为837.54m~873.70m,为丘陵地貌,相对高差约为36m。进站道路由站址北侧后期建设的厂区道路引接,站址标高暂定为846.00m,站址地势较高,不受洪水和内涝威胁。
交通运输条件:站址位于炎陵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区内,站址北侧紧临唯一既有道路为乡村道路,在站址与乡村道路之间拟新建一条规划道路,拟建站址跟规划道路连通后,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可满足大件运输条件。线路主要沿乡道走线。沿线部分乡村公路可作为运输道路,汽车运输较方便。全线丘陵地段人力运输较为方便。线路整体交通条件良好。
工程自然条件:
项 目 | 年 值 |
平均气压(hPa) | 905 |
平均气温(℃) | 16.5 |
极端最高气温(℃) | 37 |
极端最低气温(℃) | -10 |
平均水汽压(hPa) | 17.7 |
平均相对湿度(%) | 79 |
最小相对湿度(%) | 12 |
年平均降水量(mm) | 1328.4 |
年平均蒸发量(mm) | 2045.3 |
平均风速(m/s) | 1.8 |
最大风速(m/s)及风向 | 24.7, SSE |
大风日数(d) | 2.6 |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d) | 50.7 |
多年最多雷暴日数(d) | 112 |
多年平均无霜日数(d) | 285 |
覆冰厚度(mm) | 10 |
地震烈度:综合区域构造地质和地震地质资料,根据《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 5170-2002)第8.1条规定,站址周边存在微弱全新活动断裂带,站址抗震设防烈度小于6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6)第4.1.7条,拟建场地是相对稳定的。
污秽等级:根据湖南省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本变电站站址所处地区的污秽等级为c级。根据《基建技术〔2014〕10号文关于加强新建输变电工程防污闪等设计工作的通知》“站址位于c级及以下污区的设备外绝缘和绝缘子串片数均提高一级配置”和《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文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变电站设计时,c级以下污区外绝缘按c级配置;c、d级污区可根据环境情况适当提高配置;e级污区可按照实际情况配置。”本站交流电气设备按d级污区设防,电气设备外绝缘爬电比距按不小于3.1cm/kV设计。
电站使用条件:多年相对湿度:82%;海拔高度:<1000m;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变电站二次辅助设备及其附件采购、制造、运输及服务。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包括合同货物自卖方制造工厂或其分包商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一切安全保护措施费用,含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投标人自其制造工厂或其分包商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全程保险费含卸车)、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技术文件、设计联络会、工厂目睹见证、出厂验收、对现场安装及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买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试验配合费、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培训、协调(包括与合同货物相关配套设备的全部接口)、税费、运杂费、保险费、政府规费、合理利润、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等全部费用。保护整定计算、扩容(调度自动化、调度计量、保信主站)、等保测评等由其他标段负责。
设备需求一览表
详见“价格表”
注: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序号 | 物资内容 | 批次 | 交货时间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1 | 变电站二次辅助设备 | / | 2024年3月15日 | 地面交货 | 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 工地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具体交货数量、日期、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气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报价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3年内(2021年-2023年)有5个以上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含35kV)变电站二次辅助设备(综合自动化、一体化电源、安防及视频监控)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 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5) 具备有效的对应本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使用许可资格,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