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21-23041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海外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组织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海外项目所需的洒水车、油罐车一批,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洒水车、油罐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设备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海外项目施工。
(3)采购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洒水车(8*4) | 罐载水质量35吨左右,且水罐容积不小于35立方 | 8 | 8台全部几内亚使用,左舵 |
2 | 洒水车(6*4) | 罐载水质量20吨左右,且水罐容积不小于20立方 | 6 | |
3 | 油罐车(6*4) | 油罐载油质量 15吨 油罐容积不小于20立方 | 6 | 2台几内亚使用,左舵 |
4 | 油罐车(4*2) | 油罐载油质量 8吨 油罐容积不小于10立方 | 6 | 1台几内亚使用,1套刚果(金),均为左舵 |
除以上备注外,其他车辆的方向盘位置以买方通知为准,价格上不区分左右舵。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或者备货通知函后25天内。
(5)交货
(6)质量要求:
1)要求有稳定的设备售后服务以及配件的保障供应措施。
2)卖方货物货到国内港口满14个月或设备在项目现场运行2000小时,二者以先到为准
3)其他要求:
设备初装燃油量为油箱容积的1/2以上,确保设备移动、调试以及试运行用油;
4)质保金:按设备总价值的10%预留或卖方开具同等金额的质量保函给买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能力,并应提供类似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近三年(2020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6)应具有同等及以上规格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0个,且签订合同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代理商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生产制造企业的资格条款必须符合(1)生产厂家资格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4)竞谈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