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2-23006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水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集中采购零星材料,用于水电公司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部工程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上水库位于丁香镇林茶村雾基坡,下水库位于雾基坡山体南东侧彭溪支沟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2023年7月主体工程开工,2027年10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8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2028年12月工程完工。
2、项目交通情况:
本工程位于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彭溪村附近,公路交通较便利。目前现场正在实施芦村口至彭溪村段公路,起点接省道S473,终点接彭溪村,道路全长1.828km。路面结构形式为混凝土路面,双车道,行车道宽度为2×3.25m,路面宽度6.50m,路基宽度为7.50m。工程区经省道S473、国道G237(原省道S221)接至石台县,公路里程约36km。石台县现有国道G237和国道G318接至池州市,公路里程约72km。池州市现有国道G318和沪渝高速G50经过,沪渝高速可与京台高速G3和德上高速G0321相连。
3、竞标范围:零星材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4、采购数量:详见附件一《零星材料明细清单》。
说明:1)投标人所供货物品牌不得低于表列品牌;2)以上竞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3)报价方式:采用人民币报价;4)供货范围:材料运输至工程现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交货时间: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部:按采购方要求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每批货物交货时间不得大于3天(以提供采购计划日,为交货时间的起始日),紧急采购物资每批货物交货时间不得大于1天(以提供采购计划日,为交货时间的起始日)。供货协议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6、交货
7、质量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达到行业标准和卖方企业标准并满足竞标要求。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 等管理体系标准,如有调整, 以最新标准为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8、支付方式
货物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根据合同条款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其中有1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