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3029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采购与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挤塑板及岩棉板,采购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部园区,规划建筑面积约 115080.24 平方米,包含配套综合楼,混凝土厂房,钢结构厂房,钢结构仓库,定制厂房,垃圾收集站,固废库,独立门卫房,丁类仓库等。
2、竞标范围:挤塑板、岩棉板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 各种型号 | m³ | 2039 | 燃烧性能B1级 |
2 | 岩棉板 | 1200*600*40厚 | m³ | 175 | 燃烧性能A级 |
合计 |
注明:以上数量仅为招标参考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结束(以通知送货时间为准)。
5、交货
6、付款方式:
6.1价款的结算: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将合格的挤塑板及岩棉板送到甲方指定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到场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结算后乙方提供等额的**%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挂账,办理付款流程。(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6.2付款方式及比例:采用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7日前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支付乙方结算款的80%,另17%结算款在1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甲方在竣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间不计利息。因项目业主方支付不及时,乙方给予甲方2-3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未进行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
6.3支付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等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贴息费双方各半。
6.4乙方未按规定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7、质量要求:
7.1需提供的资料: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厂家自检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
7.2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挤塑板执行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081.2-2018《绝热用挤塑聚本乙烯泡沫塑料XPS》相关标准;岩棉板按《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 19686-2015)的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8、其他要求:
8.1乙方车辆离场前,应将车辆冲洗干净后,经甲方门卫检查后方可离场;
8.2卖方所有车辆入场前需要将车辆信息、合格证、行驶证、保险、车辆对应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信息、及相对应的操作人员证件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交与买方设备物资部备案,且进场人员需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9.报价包含:出厂价格、保险费、装车卸车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代理费 (代理商) 、税金税费;包括货物出厂前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300万元,具有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的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200万元。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近5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