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1-240005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部混凝土强制式拌合站采购项目
竞标文件
采 购
注:以上分项设备配置明细为常规配置。请报价人根据本单位设计配置情况进行补充或删减,并在报价中列明。拌合站配置料仓与砂石筛分系统相连,采用地垅上料模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骨料仓报价需在设备分项报价表中进行明确单仓价格。计量称需注明单台价格。(骨料仓、计量称具体使用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使用为准)报价不包含设备预埋件。皮带输送机施工现场存有一部分(以现场实际使用为准),需在分项报价中体现。
4、交货时间:
4.1 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进入现场进行设备安装前对接工作。
4.2 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之内所有设备应生产完毕,且运达全部货物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乡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部指定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4.3 投产期限,卖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达到投产效果。
4.4 卖方不能按期完成指定项目,买方按违约进行处罚,耽误生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0%。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6.2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6.3 提供产品出厂的各种质量合格证明。
7、其他要求
7.1 主站喷涂 和中国水电一局logo标志。
7.2 设备安装调试由厂家进行,我方人员配合。
7.3 2#拌合站设备基础已经完成,卖方根据现有的基础完成设备安装。
7.4 2#拌合站配料仓内的配料机及皮带机已完成安装,卖方设备安装需要与现有配料机完成对接,设备安装完成后联合调试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 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否则不予通过):
1)、营业执照;
2)、近3年内的拌合站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