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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川藏铁路CZSCZQ-12标二分部软水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公告
各潜在投标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金≥100万元。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报价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质量要求: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应提供制造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5)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在货物供应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不得更换货源厂家,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30天。
4、验收与包装方式:
4.1买方按照规格及数量进行验收。
4.2如发现该批次软水盐损坏,规格和数量不匹配,全车退场,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负责。
4.3随机抽取软水盐进行抽检。若检测结果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
4.4技术参数:超纯软水盐使用后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相关要求,工业软水盐应符《工业盐》(GB/T5462-2015)相关要求。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每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
开户行及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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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