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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普光派出所智慧化建设及普光片区感知源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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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27 20: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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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宣汉县普光派出所智慧化建设及普光片区感知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宣汉县普光派出所智慧化建设及普光片区感知源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宣发改审[2023]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3]5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智能化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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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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