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拒马河交叉建筑物防护应急抢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拒马河渠道倒虹吸工程位于河北省涞水县八岔沟北与北横岐北,是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总干渠上的主要输水建筑物,建筑物起止桩号220+794.32~221+602.32,全长808m,相应口门宽度为600m。工程等别为Ⅰ等,主体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流量60m³/s,加大流量70m³/s,防洪标准按河道10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100年一遇洪峰流量4310m³/s,300年一遇洪峰流量5880m³/s。建筑物地震设计烈度为7度。倒虹吸右岸建有南水北调专用35kV输电线路,杆塔布置在主河道1基,河床4基。本项目主要是应急抢险加固工程,主要项目包括:拆除工程、倒虹吸管顶水平防护、下游防护工程、灌浆工程、两岸连接路工程、安全监测、35kv杆塔基础工程。以上项目除两岸连接路工程外,其余项目均为涉及度汛工程,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
2.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拒马河交叉建筑物防护应急抢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所需商品混凝土。包含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0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m³ | 10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0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0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10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1000 | |
合计 | 37000 |
本次询比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询比价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本次询比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报价人所供应的货物品牌,必须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品牌一致,否则采购方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投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4、交货时间:
合同供应周期至2024年6月15日,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
5.1交货
5.2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及验收要求:
6.1 本工程按以下质量标准实施,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要求;
3)混凝土所用为河砂,其要求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石子为碎石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4)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T5019-2013;
5)粉煤灰、矿粉渣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粉渣》GB/T18046-2008.
6)混凝土抗冻等级及坍落度要求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
6.2 普通混凝土满足以下规范:
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19;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相关规定要求;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2015年版);
7)《混凝土结构件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8)河北省涞水县相关规定。
6.3 泵送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6.4 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均应符合施工要求,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及保定市相关规定的设计要求。
6.5 混凝土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6.6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7验收要求:混凝土到达工地后,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甲方可以抽取乙方任意车辆过磅计量,随机抽取方式,商品混凝土到达目的地后,甲方现场验收人员按现场过磅重量结合过磅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数据换算出过磅方量,再与出厂方量进行比较验收确认。若甲方在单车抽查中发现乙方单车方量误差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结算期内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内所有供应方量内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并处以乙方50000元/次处罚。过磅重量:货物重量(净重)=载货车重量(毛重)-空车重量(皮重),过磅地点由甲方确定。过磅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存在故意降低空车重量(皮重,如放水行为)行为,则甲方将计取乙方当批次货款5%的违约金。投标人生产商品混凝土之前,需先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配合比单子给项目计经部材料管理人员报审),经总包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按照审批后的配合比生产商品混凝土,未经总包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审批生产出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单位不予认可签收。
按照《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GB/T14902-2012的规范要求,两者的误差应保持在±2%以内。
7、付款及支付方式
⑴支付方式
1.1结算:先货后款,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的材料进场发货单为依据办理。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甲乙双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1.2付款:乙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增值税率为3%。甲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甲方在挂账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周期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将按每结算周期挂账日期计算,在本部位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质量问题进行一次性无息返还。
1.3需方将采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 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支付(简称“电建融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额的30%,使用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供方自行承担)。
1.4无论甲方采取何种付款方式,在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基准价以外的费用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如项目单批次或单个结算期内供应量较大,甲方不予调整结算周期。
⑵报价组成:综合交货单价(P)=信息价(A)+固定浮动额(B)
综合交货单价(P)是指:将招标人所需商品混凝土交货到水电五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拒马河交叉建筑物防护应急抢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含税单价。
供应期内基准价(信息价)A:以供方供货当期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hbzjt/zcwj/gggs/101707022674283.html)中公布的保定市材料价格信息商品混凝土对应规格型号各等级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调整,如当期的信息价没有公布,则参照网站已经公布的最新月份信息价,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其中C30水下参考C30信息价。
固定浮动额B:在信息价基准上的优惠额度(例如在信息价基准上优惠20元/m³,即B=-20;在信息价基准上优惠15元/m³,即B=-15),固定浮动额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8、质量保证期
8.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6个月 。
8.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6 个月。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3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8.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8.5 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应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其它损失责任。
9、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且持有并提供有效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产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近三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10、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