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2024年-2025年探矿增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 已审批,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 集中采购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2. 3.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2024年-2025年探矿增储项目 4.招标编号: CNGZB-2024-157 5.工程 7.工期: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2024年-2025年探矿增储项目工程工期为639 日历天。投标人可以优化缩短工期。 8.施工条件: (1)钻探施工用水由招标方协助中标方解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钻探施工用电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3)切割岩心用水、电、场地由招标方解决; (4)钻机进出场搬迁由中标方负责; (5)招标方帮助协调平场、修路、征地、林地审批、环境恢复治理、扰民等问题,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质钻探类或地质勘探类)。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的勘查工作业绩,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控制、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能力。并能够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两年以上地质工程中级职称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钻探工程高级职称资格。项目经理有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相似项目的工作经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 5.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非主体工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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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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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inagold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