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回龙寺水库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截流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岳池县水务局对岳池县回龙寺水库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截流验收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文件编号:/
二、磋商项目: 岳池县回龙寺水库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截流验收咨询服务。
三、资金来源:回龙寺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资金。
四、磋商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件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负责岳池县回龙寺水库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截流验收咨询服务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问题的咨询及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报名)时间、
(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如法人亲自参与报名,则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九、磋商
十、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无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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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