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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及附属工程)标段?{工招标的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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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
现对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工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一、现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9.7 中标候选人择优规则中“中标候选人择优办法”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择优排序中标候选人规则及方案”修改为: “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按以下规则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1.首先比较企业诚信分,企业诚信分高的优先中选;(注:企业诚信分以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5.1中的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若出现企业诚信分一致的情况,则比较项目经理建造师等级,项目经理建造师等级高的优先中选;
3.若出现项目经理建造师等级一致的情况,则比较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职称高的优先中选;
4.若出现技术负责人职称一致的情况,则比较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数量最多的中选。(注:业绩数量为1至3个,最多提供3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数量超过3个按3个计算。)
5.若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则比较提供的各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金额总和,各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金额总和最大的对应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注: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3.1.2业绩要求。业绩数量为1至3个,最多提供3个类似项目业绩。若提供的业绩数量大于3个,则取其中合同金额最大的3个业绩的合同金额进行合计。)
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其他中删除第4条:“4、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01月至今)在招投标活动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
三、?{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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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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