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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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可调。 &
更正为:可调。(1)材料价格中仅对主材价格涨跌进行调整,并约定如下:①当施工过程中可调材料价格涨跌幅超过基准价5%时,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基准价±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部分,具体方法详见“材料价格调整示例”)。②可调材料基准价为该项目财评引用的当期《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发布的阆中市(阆中市没有的材料参照南充市材料)信息价格。③可调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发布的阆中市(阆中市没有的材料参照南充市材料)信息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价进行计算。《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中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材料由发、承包方进行认质认价,认质认价材料不参与下浮。④可调价材料为:钢材、商砼、水泥、砂石、砌体结构材料、管材等主要材料。(2)人工费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调整。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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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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