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完善项目(沐川县污水设备设施
更新改造、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
答疑文件(01)号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5条款中“2、评标专家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依据,报价必须唯一(投标总价中需括号备注设计费和施工费具体金额)”与第3.2.5条例中“5、投标人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五、价格清单 ”中分别填报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的投标报价,格式自拟。”两处关于施工报价的具体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是否在“五、价格清单”中分别填报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的投标报价?填报施工费或建安工程费均可以?请招标人明确。
答:因系统格式原因,投标函投标报价只能报总价,无法分别列出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报价,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中列明设计报价、施工报价的具体金额,投标报价总报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金额均四舍五入到元,保留整数,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价格清单”格式中无需填报报价。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此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款为准。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5条款中“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本项目未提供招标清单,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投标时是否需要填报以上费用?如何填报,是否有格式要求?同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7.3条款中“(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否可以不供投标总价扉页扫描件?
答:投标人无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条“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规定填报;也无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注要求填报,也无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3) 要求上传签字盖章的投标总价扉页扫描件。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此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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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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