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8月09日09:00至2024年08月1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对于所有处置资产,竞得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报废物资协议》,签订协议生效后将成交价款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 | |||||||||||||
标的物交付 | 1.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01局办公室签订《处置报废物资协议》,签订协议生效后将成交价款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价款缴纳后,凭缴款凭证和《处置报废物资协议》,到标的物所在地提取所竞得资产。 2.资产竞得后在吊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弯折、进一步损坏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有处置资产不退换货物。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废资产公开处置方案》、《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网处置资产清单》、照片;《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都市 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都市 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