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金口河区长江经济带(大渡河)林下经济与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和共路新村至象鼻段边坡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长江经济带(大渡河)林下经济与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和共路新村至象鼻段边坡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4〕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及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4〕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特殊工点处治有 5 处,其中 1 处为明洞工点,其余 4 处采用边坡处治方式,采用框架锚杆、锚索+钢管桩+截水沟、 钢管桩等措施进行处治。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 甲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 3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1 (0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须附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 二级及以上 (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至少具有 /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 1 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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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