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4〕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建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双谊镇、金秋湖镇;改造项目: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花镇、永兴镇、金坪镇、牟坪镇、李端镇 ,建设资金来自 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区级资金;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区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4〕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名称: 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2.2 建设 2.3 资金来源: 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3253.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46.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8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820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264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40万元。 2.4 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1.4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 2.5 计划工期: 预计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 2.7 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项监理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或工程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水利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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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