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 一批服装产成品及物料处置 |
标的名称 | 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 一批服装产成品及物料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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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4SC1003790-5 | 转让底价 | 11.15895 万元 |
价格说明 | 挂牌及成交价格含税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2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6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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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一、本次处置标的为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 一批服装产成品及物料处置。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正整数倍。 三、看货人及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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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数量 | —— | |||
转让方承诺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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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15895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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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 一批服装产成品及物料处置,标的详情参考《标的资产明细》,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质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交(提)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经开区南二路333号。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受让方自提,自行承担人工、运输等费用。受让方在物资装运期间,只装运转让方指定物资,不得错装、混装。并做好装运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确定成交单位当日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在确认成交单位时,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1000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所有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不按期支付货款,卖方有权不退回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六、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七、其他事项详见签约交易合同等文件。 八、看货人及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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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11-06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_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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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3个自然日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