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投资〔2024〕50号,编号2406-511504-04-01-76464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 ,建设资金来自 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投资〔2024〕50号,编号2406-511504-04-01-764649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组织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30-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东临南十八路,西临南丝绸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1484平方米(约9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业态包含一类高层住宅、地下停车库、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824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6556.36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153710.00平方米,局部住宅首层架空层、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695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688.37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库及配套的设备用房。各子项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720个日历天(若发包人有需求,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各楼栋分批次启动项目建设,各楼栋分批次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且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之日止。 (2)保修阶段服务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6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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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