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497)
一、 招标条件
莱州公司郭家风场二期变桨系统升级换型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9.8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12月14日开始,2024年12月21日之前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莱州公司郭家风场二期变桨系统升级换型项目(CHDTDZ046/16-QT-49701):将华电莱州风能发电 郭家店二期17台风机变桨系统驱动器、变桨电机、后背电源以及附件进行更换升级,同时对主控系统进行升级,完成系统联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公司郭家风场二期变桨系统升级换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风电机组变系统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且总台数不少于75台;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等资格。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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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