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3/19-QT-020)
一、 招标条件
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下达书面服务通知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通过止(暂估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CHDTDZ053/19-QT-0202):在本项目建设施工各阶段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设施设备布设、维护和数据采集;编制监测季报、年报、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收集施工过程影像资料,配合甲方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5星)。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经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业绩对应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批复证明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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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