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SG-04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枢纽区装修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510MW+2×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枢纽区装修工程(CHDTDZ111/17-SG-0402):1)引水发电系统装修工程:主厂房(含安装间)、地下第一副厂房、主变室、母线洞、地下第二副厂房、地面副厂房、GIS楼、出线竖井、进厂交通洞、2984高程厂坝电缆交通廊道、2700.2高程主变连接廊道、2713.9高程出线下平洞、3010高程出线上平洞等部位装修工程。2)其他配套设施:2894高程平台左右岸洞脸装修、防浪墙真石漆涂饰、大坝廊道室内地面装修、栏杆工程(包含:左右岸2894高程坝顶栏杆、左右岸3000高程平台栏杆、大坝斜坡廊道栏杆、尾水平台栏杆、集鱼系统栏杆、放流系统栏杆、提升系统斜坡楼梯栏杆);3)开展厂房发电机层铝板幕墙、外挂干挂石材墙面等工程深化设计(含设计方案及图纸);4)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与拆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枢纽区装修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9.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总装机不低于300MW水电站厂房装修工程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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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