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龙井乡及白沙镇境内。
(2)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40MW,本期一次性建成投运。本项目不涉及升压站具体设计内容,升压站由“贵州省石阡县顶董坡风电场”项目统一规划设计,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本光伏电站接入。本次新建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石阡县顶董坡风电场内。光伏区建设2回35kV 集电线路,通过架空线路+地埋方式,接入已规划的贵州省石阡县顶董坡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直线距离约为 4km。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内配置规模为 1×100MVA 升压箱式变压器,同时满足风电 60. 1MW 及光伏40MW 的运行要求。光伏电站拟计划同风电项目同步开工建设,满足并网要求。
说明:本项目由项目公司的上级单位“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组织招标,具体的工程合同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与此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同样适用于项目公司。
6、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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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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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顶董坡一期风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
1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场区全部测绘、勘察、施工、设计、采购供货、场地清理、合规性手续办理(首年土地流转费、青苗费、林业手续(包含森林植被恢复费)、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阶段的专项手续等)、项目建成后的绿化、排水、质量保证、测试、验收等。光伏电站设置到场区每一发电单元检修、运行道路。依据现有进场道路,进行必要的改扩建,以满足工程进展需要。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招标人代表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状况书面通知投标人暂缓、取消(或部分取消)实施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事项,并在工程费用中扣除相应部分工程费用。
7、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暂定2023年03月20日前完成首批并网,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工期顺延,在开工后180天内完成项目全容量投产发电,全容量并网后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要按如下说明完成相关程序:
(1)本项目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①平台注册:请各投标人登陆→供应商入口,进行账号注册,
②投标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招标公告网址下载报名申请文件,按公告后附格式编制报名材料,其中必须包括:
A、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
B、报名资料(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记录投标人的信息所用。
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标书费转账截图、平台注册账号时所填联系人、联系手机及公司名称发送,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录入系统。
报名截止时间及相关说明事项详见本公告“11、投标报名”。
③办理CA证书: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完成办理CA证书,请投标人预留CA证书邮寄时间,避免影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步骤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指南。
④为顺利实现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解密,投标人可登录采购平台对开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由于本项目属于试行在线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和纸质双轨运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如出现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例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电子认证、电子文件上传、解密,或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则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决定转为以线下开标(即人工方式拆封书面投标文件和唱标)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够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如线上开标产生的同一信息或数据的内容与线下提交的书面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提交的电子介质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投标人如没有设计资质或其设计资质不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的,其设计部分必须分包给具备实施资质的公司,本项目主体工程必须由投标人自行施工,分包商(如有)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4)项目经理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5)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6)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信用评级D级或因招投标行为尚处于行政处罚期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9.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期间承担过至少3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2)上述业绩材料以签署的合同为准,所提供合同材料应清晰显示合同名称、项目容量、主要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署页。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业绩。
10、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22年12月5日下午17点00分止